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故事
拼音zhǐ xǔ zhōu guān fàng huǒ,bù xǔ bǎi xìng diǎn dēng
基本解释指反动统治者自己可以胡作非为,老百姓却连正当活动也要受到限制。
出处宋 陆游《老学庵笔记》第五卷:“田登作郡,自讳其名,触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举州皆谓灯为火。上元放灯许人入州治游观,吏人遂书榜揭於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的典故
北宋时,有个州的太守名田登,为人专制蛮横,因为他的名字里有个 登字,所以不许州内的百姓在谈话时说到任何一个与登字同音的字。于是,只要是与登字同音的,都要其它字来代替。谁要是触犯了他这个忌讳,便要被加上侮辱地方长官的罪名,重则判刑,轻则挨板子。不少吏卒因为说到与登同音的字,都遭到鞭打。 一年一度的元宵佳节即将到来。依照以往的惯例,州城里都要放三天焰火,点三天花灯表示庆祝。州府衙门要提前贴出告示,让老百姓到时候前来观灯。 可是这次,却让出告示的官员感到左有为难。怎么写呢?用上灯字,要触犯太守;不用灯字,意思又表达不明白。想了好久,写告示的小官员只能把灯字改成火字。这样,告示上就写成了本州照例放火三日。 告示贴出后,老百姓看了都惊吵喧闹起来。尤其是一些外地来的客人,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,还真的以为官府要在城里放三天火呢!大家纷纷收拾行李,争着离开这是非之地。当地的老百姓,平时对于田登的专制蛮横无理已经是非常不满,这次看了官府贴出的这张告示,更是气愤万分,忿忿他说: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,这是什么世道!
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只许州官放火,不许百姓点灯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---|---|
一丝不苟 | 清 吴敬梓《儒林外史》第四回:“上司访知,见世叔一丝不苟,升迁就在指日。” |
聋者之歌 | 《淮南子 原道》:“夫内不开于中,而强学问者,不入于耳而不着于心,此何以异于聋者之歌也,效人为之而无以自乐也,声出于口则越而散矣。” |
力所能及 | 唐 裴铏《传奇 韦自东》:“殿于宏壮,林泉甚佳,盖唐开元中万回师弟子之所建也;似驱役鬼工,非人力所能及。” |
物尽其用 | 马烽《典型事例》:“这倒是人尽其才,物尽其用,两全其美。” |
蠢蠢欲动 | 南朝 宋 刘敬叔《异苑 句容水脉》:“掘得一黑物,无有首尾,形如数百斛舡,长数十丈,蠢蠢而动。” |
逢人只说三分话 | 宋·朱熹《朱子语类》第21卷:“如今俗语云,逢人只说三分话,只此便是不忠。” |
臭名远扬 | 《宋书 刘义真传》:“案车骑将军义真,凶恶之性,爰自稚弱,咸阳之酷,臭声远播。” |
明知故问 | 清·石玉昆《三侠五义》:“见他这番光景,明知故问道:‘先生为着何事伤心呢?” |
有去无回 | 柯岗《逐鹿中原》第11章:“反而成了肉包子打狗,有去无回了!” |
故步不离 | 清·张履祥《与陈乾初书》:“学者凡事执一时之偶见,信一己之偏私,沾沾自得,吝不肯舍者,率因无所进步,是以故步不离耳。” |